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周旭)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解决矛盾纠纷最高效的办法,近年来,湘潭县茶恩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逐步提升调解员能力素质,注重提高调解效率,以方便、快捷、高效为抓点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以“三抓三定”工作法制胜各类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抓统筹安排。茶恩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组织各综治成员单位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议,通过分析研判上报的矛盾纠纷案件,将案件按管辖权及属地原则进行分流处理,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由综治办牵头,其他行业部门协同处理,这样避免了矛盾纠纷受理“踢皮球”现象发生,群众的诉求也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
二是抓能力素质。“调解方法千万条 握手言和第一条”,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怎样将优势融入每一个案件中,调解方法至关重要,茶恩寺镇每年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稳步提升调解员素质,通过例会时间交流调解案件的经验和心得,要求“以老带新”、“以案促新”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水平。
三是抓案件回访。当事人的满意度是考量案件调解质量的唯一标准。在每一起调解案件调结后十五天内,镇(村)人民调解委安排人员进行电话或者实地回访,要求了解当事人对协调结果及调解员是否满意,是否还有其他诉求,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何建议,对于不满意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力求案件圆满办结。
茶恩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三定”工作法,杜绝了矛盾纠纷“打太极”、“烂尾”等现象发生,将每一起案件交办至个人,并要求在限期内进行调处,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调解、疑难矛盾纠纷由镇调委会副主任指导调解,对于因调处不及时、调处案件出现重大不力引发涉刑、涉访等案件发生,将严格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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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